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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立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12月8日举行 第二套方案获多数代表支持

发布时间:2015-12-9 17:08:00阅读次数:6143人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成都市拟建立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2015年12月8日下午2:00,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建立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就建立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具体实施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公开听证。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代表有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社会组织等共24名,3名旁听人员及16家新闻媒体记者列席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召开之前的2015年11月6日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开供水成本;2015年11月16日,市发改委向社会发布了听证公告;2015年11月23日,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局公布了自来水成本监审报告。根据获得多数听证代表支持的第二套阶梯价格实施方案,本次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实施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供水范围内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户。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本次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提供的阶梯价格方案,主要针对阶梯用水量进行设置。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不调整,绝大部分用水量在第梯年用水量为0-180立方米,覆盖90% 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81—300立方米,覆盖8% 的居民用户;第三级阶梯年用水量为300立方米以上,覆盖2% 的居民用户。

    鉴于我市水资源缺乏,通过“阶梯水价”,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月8日听证会现场,听证代表一致对建立用水阶梯价格,引导节约用水,避免水资源浪费,增强节水意识表示认同。市发改委表示,将认真梳理并研究吸纳每位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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