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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4-18阅读次数:14345人次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公司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各基层工会:

为了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健身、娱乐活动,推动职工健身运动不断普及,促进职工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根据成工宣[2002]12号文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党政工联席会研究,决定于2003年三季度至2005年三季度举办公司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组织委员会:由25人组成。

主任:丁保全

副主任:雷晋川   

成员:李    唐登义  喻大成      罗文存  钟文莉

    胡立文  郝跃琴  程本毅  张卿安    勇(西所)      朱德胜          李富根  许国莉            勇(净水剂) 李建勋

二、      比赛项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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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棋(团体、个人共2项);

      棋(团体、个人共2项);

棋(团体、个人共2项);

女子跳棋(团体、个人共2项);

保龄球(团体、个人共2项) 

台球(团体、个人共2项)

篮球比赛(男女团体、共2项)

乒乓球比赛(男女团体、个人共4项)

踢毽球比赛(男女团体、个人共4项)

飞标比赛(团体个人共2项)

足球比赛(男子团体、共1项)

消防灭火比赛(团体、个人待定);

桥牌(团体、个人共2项);

华牌(俗称“拱猪牵羊”)(团体、个人共2项);

“双抠” (团体、个人共2项);

排球比赛(男女团体、共2项)

羽毛球(男、女团体、个人共4项)

水上趣味体育活动(团体、个人待定);

跳绳比赛(男女团体、个人共4项)

广播体操、健身操、体操比赛(团体1

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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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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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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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

2004 3

2004 4

20046

20048

200411

200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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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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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7

2005 8

2005 9

三、      比赛日程:积分、加分和扣分的标准及单位团体总分累计:

1、      积分:

1)在团体项目中,分场次项目的比赛,胜一场积5分,负一场积3分。

2)一次性团体项目的比赛,凡取得前一、二、三名次的队,分别积单位团体总分累计15129分,参加竞赛但未获名次的队均累计单位团体总分5分。

3)在个人项目中,凡取得前一、二、三名者,分别给单位团体总分累计积分543分,未获名次的参加者均累计单位团体总分1分。

4)运动会全过程能按要求派出会务、裁判、工作人员,提供场地、准备器材、物品,符合规定者加团体总分累计分8分,一般加15分,不符合者不加分。

5)单位领导重视,认真负责组织,积极动员职工参加各项目比赛,服从组委会和组织者安排,遵守纪律、规定和要求,视其情况分别加单位团体总分15分。

6)单位日常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有记录、资料,职工参与面广,反映较好,可视情况加单位团体总分15分。

7)各单位应坚持开展日常性的工间操、健身操、广播体操等。

2、扣分:

1)运动会大型活动凡未按要求组织职工准时进入指定位置,并未做到善始善终的单位,每迟到5分钟扣单位团体累计总分5分,并纳入单位精神文明评比内容。

2)凡发生吵架、斗殴、不听劝阻、罢赛等不良现象,除责成单位对当事人批评处理外,将扣单位本项目比赛积分510分;扩大事态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并在全司进行通报处理,纳入单位精神文明评比内容。

3)不服从组织者指挥、安排和裁判合理判决,故意妨碍比赛正常进行,除责成单位对当事人批评处理外,将扣单位本项目比赛积分510分;扩大事态者加倍扣分和对单位另行处罚,并纳入单位精神文明评比内容。

4)运动员参赛项目一经编排,各单位代表队不得随意变动,以免影响全局;如每变动个人项目一人一项,将扣单位团体总分5分,集体项目每变动一项,扣单位团体累计积分10分。

5)单位参赛项目报定后,集体项目临时弃权队,比赛时扣该单位团体累计积分10/场,另一胜队得比赛积分5/场;个人项目临时弃权者,比赛时每次/人扣单位团体累计积分1分。

6)参加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限于公司及各参控股子公司、劳服司、沃特工程公司职工。队员的参赛资格均由各单位负责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个人项目每次/人扣单位团体累计积分5分,集体项目每项扣该单位团体累计积分10分,并取消所获得的名次。

7)不按要求派出裁判、会务工作人员和布置准备的物品、器材,将扣单位团体累计积分2/人;派出的裁判、会务工作人员不守时、不积极尽责,误事者,将扣单位团体累计积分5/人,同时责成单位对所派人员进行处理。

8)凡人为损坏或丢失比赛的各类器材,除须照价赔偿外,将视情况扣除单位团体累计积分510分。

3、以上积分、加分、扣分综合累计结果为单位团体总分,并以此作为单位名次排列的依据。

四、      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个比赛项目参加者达35人(队),录取优胜一名;达68人(队),录取优胜二名;达9人(队)以上录取优胜三名;未达到3人、队参加的项目不能成立。

2、大型集体项目比赛录取名额视参赛队数进行确定。

3、单位团体总分录取前一、二、三名各奖奖杯一座和奖金或纪念品。

4、各团体项目前一、二、三名分别奖证书和人平605040元的奖励。

5、个人单项前一、二、三名分别奖证书和人平706050元的奖励。

6、凡参加运动会比赛的运动员、裁判员、会务工作人员,每人每次补贴餐费一次(超过半天补贴二次)在各单位报销。

五、      要求:

1、运动会个人项目的参赛,每大项每名运动员参加的小项原则上不得超过二项(不含团体项目)。

2、比赛规则原则上采用国家体委颁布的规则执行,其变通部分由竞赛组商定通知为准,解释权属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3、比赛使用的各类器材应严格爱护,妥善保管,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4、整个运动会各项目的比赛,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组织,并及时认真总结。

六、   各单项的比赛日程、编排、竞赛规则届时下发。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OO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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