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来水终端价格联动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19 16:20:00阅读次数:8219人次
尊敬的客户:
您好!我市自来水供水终端价格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城市供水运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四个部分组成。2013年12月1日起国家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由0.21元/立方米上调为0.24元/立方米,水资源费按0.06元/立方米开征,合计调整0.09元/立方米。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并实施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3〕1071号)和《关于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3〕1183号),由于上游水利工程水价和水资源费上调,我公司供水范围内的自来水终端价格按规定实施同步同幅联动调整,从2013年12月20日起的用水量终端价格上调0.09元/立方米。
感谢您对自来水公司工作的长期支持!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公司供水服务热线(028)962965咨询、反映。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